6月3日晚,人民日报微博连发两条短评,今天新闻头条,谈明星“阴阳合同”及涉税问题。
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据当日早些时候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对此,@人民日报 3日晚评论指出,有关影视从业人员有无签订“阴阳合同”,新闻资讯,有无逃税,应公正调查,用事实说话。一旦逃税,少数人占了便宜,挑战的却是税法,危害的是国家利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名气再大、“粉丝”再多、人脉再广,谁都不能享受法外特权。
稍晚时候,该微博再发评论称,一次网络争论,让国税总局介入调查明星“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如果说明星拿多少片酬是市场定价,交多少税则是法律说话。阴阳合同存不存在?确属行业潜规则?摸清查实,对当事人和公众都是交代。正所谓“欲带皇冠必承其重”,演艺明星从来都活在聚光灯下,拿得起片酬,就应经得起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