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28日消息(记者冯悦 柴华)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为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昨天(27日)起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包括7章69条,对金融机构行为规范、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金融消费争议解决、监督与管理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
大数据时代,金融机构可以利用消费者的金融信息精准推销金融产品或服务,但与此同时,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也亟待完善。
《征求意见稿》明确,金融机构收集、使用消费者金融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经金融消费者明示同意。金融机构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消费者金融信息,不得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不得变相强制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这个《征求意见稿》强调要保护金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以及隐私,在目前的情况下非常有针对性和必要性。下一步,应该制定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
金融消费发生争议怎么办?《征求意见稿》明确,先向金融机构投诉。金融消费者应当依法通过正当途径客观、理性反映诉求,不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董希淼表示:“《征求意见稿》还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渠道、纠纷的解决机制,即使碰到了一些问题,金融消费者也可以非常方便快捷地向央行以及金融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之后还有相应的投诉处理的机制。这样更加畅通了消费者投诉的渠道,能够更好地解决金融消费的纠纷。”